11月29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禁限用农药名录》。消息一出,立马传遍了农药圈。
近些年,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风险,国家对于农药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主管当局陆续发布了许多禁用和限用的农药产品清单。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农药禁限用方面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企业应严格遵守该规定,如使用禁用的农药或者超出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的农药,均按照假农药处理,除面临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2020年1月,我国将禁限用89种农药,其中46种为禁用农药(表1)(表格中为41种,未至禁用时间的未计入表内)、即将禁用农药品种(表2)、20种限用农药(表3)、进入再评价农药品种(表4)。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风险评估的引入和国家对安全、高效、经济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风险农药产品被列为禁限用农药,企业也要注意开发新的农药产品,淘汰高风险的农药产品,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注:氟虫胺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百草枯可溶胶剂自2020年9月26日起禁止使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


另外,小编通过查阅资料得知,在农业部之前发布的公告中,以下农药在果树上也被禁止使用:
农药名称:硫丹[1]、硫线磷[2]、灭多威[1][2]、水胺硫磷[2]、溴甲烷[3],杀扑磷[4],含硫丹产品、含溴甲烷产品、乐果[5]、丁硫克百威[5]、乙酰甲胺磷[5]
禁用果树范围:[1].不得继续在苹果树上使用。[2]不得继续在柑橘树上使用。[3].不得继续在草莓上使用。[4].禁止在柑橘树上使用。[5].包括含这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禁止在瓜果作物上使用。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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